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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2

| 職場性騷 | 本所律師成功保護被害當事人!


案件事實緣由


本所當事人小德是某公司之高管,在某次職務機會之下因而和下屬小憶有了更多互動,在每日談天之小德對小憶產生了好感,聊天內容天南地北,亦包括個人隱私等內心想法,讓小德因而認為與小憶友有交往之可能。 

而在某次的員工旅遊,小德因為氣氛良好,突然決定愛要及時,決定向小憶告白,但小憶因為對辦公室戀情有疑慮所以並未立刻答應,但隔天仍繼續跟小德聊天,並且談論兩人未來。

不料,在那之後的某天小德突然收到小憶訊息,要求小德就其「踰矩」的行為道歉,並主張小德那天強吻她,這突如其來的指控讓小德感到無比的驚愕和不解,因為在他的記憶中,他並未曾做出任何強吻小憶的行為。但小德仍然遭公司性平會認定性騷擾,讓小德的生涯遭受重大打擊。


本所實務經驗


職場性騷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規定,又可分為敵意工作環境、交換條件性騷、權勢性騷等,性犯罪態樣複雜多端,然而通常具有高度隱密性,若案發當時僅有被告與被害人二人在場,常有各執一詞,而難辨真偽之情形,所以在處理此類案件時,如何保存證據、如何保護自己就會是非常重要的步驟,尤其是當事人可能面臨被誤會或誣告的情況,任何對話、訊息記錄以及其他能夠證明當時情況的證據都應妥善保存、分析,以便在需要時作為自我辯護的依據。

而本案經本所有性騷擾調查專業、辦理性犯罪具豐富經驗的律師團隊共同努力,分析所有對話過程、紀錄,最終說服該公司給予本所當事人撤銷性騷擾認定。

 

[繼續閱讀:性騷 | 面對職場性騷,雇主有什麼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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