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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2

| 校園霸凌 | 孩子遭到霸凌,校方卻置之不理!

校園霸凌不僅普遍存在於各級學校,更是一個嚴重影響學生心理與身體健康的問題。校園霸凌的形式多樣,從言語侮辱、社交排擠到網路霸凌,甚至是肢體暴力,這些行為都對受害者造成深遠的傷害。受害學生可能會出現自尊心受損、學業成績下降、社交障礙甚至是心理創傷等後果,嚴重時甚至導致自殘或自殺的悲劇發生。

 
霸凌行為不僅影響個體,也破壞了校園的和諧與安全。學校是學生學習與成長的場所,應該是一個充滿支持與關懷的環境,然而霸凌事件的發生,卻讓校園成為許多學生的恐懼之地。此外,霸凌的存在不僅反映了校園內的人際關係問題,同時也暴露了教育系統在處理這類問題上的不足。因此,正視並積極對抗校園霸凌,是每一個教育從業者、家長甚至整個社會必須面對的重要課題,但如果寶貝孩子遇到了霸凌事件,反應校方、老師仍然不予理會,又該如何處理才能完善的保護孩子呢?
 
 

【常見霸凌形式】

霸凌行為可能包括從直接的言語或身體攻擊到更隱蔽的心理或網路霸凌。以下提供常見的校園霸凌形式,整理說明其特點和影響:
霸凌形式描述影響範圍
言語霸凌包括侮辱、嘲諷、惡意嘲笑等行為。通常發生於面對面的互動中,可能對受害者造成心理創傷。
身體霸凌包括打架、推搡、攻擊等肢體接觸。會對受害者造成身體傷害,並可能帶來心理恐懼。
社交霸凌包括故意排擠某人、散播謠言、破壞某人社交關係等。通常對受害者的社交生活產生負面影響。
網路霸凌通過網路和社交媒體進行的霸凌行為。可能導致受害者遭受網上騷擾和羞辱。
心理霸凌包括恐嚇、操縱、恐懼施加等。主要影響受害者的心理健康和情緒狀態。
性別霸凌針對個人的性別認同或性取向的霸凌行為。
影響受害者的自我認同和心理健康。
 
 

【案件事實緣由】

校方對於霸凌事件的反應往往是決定該事件發展與解決的關鍵。不幸的是,在許多情況下,校方對於霸凌事件的反應常常表現為忽視或消極。這種反應可能源於多種原因,包括對霸凌行為的認知不足、證據的不足、希望避免公開醜聞、或是缺乏有效處理這類問題的資源和策略。然而,當校方對霸凌行為視而不見時,非但可能會對學生造成嚴重的影響,加深受害者的心理創傷,導致他們對學校環境產生不信任感,影響其學習和社交發展,甚至可能會間接鼓勵這種霸凌行為的持續發生。
 
本所過往承接過相關案例,當事人的孩子就讀私立高中,不幸遭受班上同學的霸凌,且長期受到辱罵,家長多次反應給學校知道,沒想到校方竟然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理由置之不理,造成孩子二次創傷,家長心疼寶貝孩子,於是憤而尋求法律的幫助。
 
 

【案例經驗分享】

校園霸凌的防治與救濟保護本來就應當屬於校方的責任,而公立學校與私立學校,會因為與學生家長之間法律關係定性不同,可能會有不同的救濟手段與方法,但不變的仍然是校方未盡保護義務,而須承擔的義務與後續的損害賠償責任。
 
  1. 以本件為私立高中為例,由於學生家長與校方間的關係,是屬於民法上契約關係,就孩子在學校遭霸凌,而校方擺爛且想要大事化小的心態下,將構成違反民法契約的附隨義務,將構成債務不履行責任,本所律師於承接案件中,向法院主張以下理由:
  2. 原告早已多次向被告學校之教職員反映自己遭到班上同學持續受到霸凌,而被告學校皆未依照「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通報主管機關,是被告對於原告有未盡保護義務之情形,而構成不完全給付。
  3. 被告學校之教職員在知道孩子長期受到班上大部分同學人際排擠和辱罵,孩子遭到霸凌後,學校亦未開啟後續之輔導流程,亦有保護義務之不履行。
  4. 原告多次以口頭和書面向被告學校之教職員反映自己遭到班上同學霸凌,被告不僅未提供書面申請表,更未通報主管機關,且未對孩子進行後續輔導,足認被告學校確有未盡保護義務之情形,而構成不完全給付,被告學校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校園霸凌是一個不容忽視的社會問題,它不僅影響著受害者的心理健康、學業成就及社交互動,還可能對霸凌者本身以及旁觀者造成長遠的負面影響。家長們在自家孩子的就學過程中,要時常留意、關注孩子的校園生活,如孩子遇到霸凌狀況,建議先通報學校啟動相關程序,如遇校方無所作為、置之不理,就建議主動找該專業的律師協助,保護您的孩子不受霸凌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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