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分類Article
性騷擾 | 遇到性騷怎麼辦?性平三法的比較
隨著全球MeToo運動的白熱化,社會對性騷擾事件的認識與重視程度大幅提高,許多被害者勇敢地站出來分享自己的經歷,使公眾逐漸了解性騷擾的形式多樣及其影響之廣。這種現象使各界不斷呼籲政府加強性騷擾防治力道,促使我國近年修訂了《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和《性騷擾防治法》,分別增加有關「權勢性騷擾」的相關規範,希望透過更加嚴格和完善的法規制度來保護受害者權益,並對性騷擾行為進行更有效的制裁。
性騷擾的定義與常見類型
在進入主題以前,我們必須先了解性騷擾的基本定義:究竟何謂性騷擾?性騷擾的態樣包含哪些?
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規定,性騷擾除了直接的肢體接觸,也包括其他涉及性或性別內容的言行舉止,只要讓他人感到不適、冒犯或侮辱,就有可能構成性騷擾!常見的性騷擾行為類型包含:
類型 |
定義 |
---|---|
肢體接觸 | 趁人不備或違反他人意願所為的擁抱、親吻及碰觸身體等,造成對方不適 |
言語騷擾 | 趁人不備或違反他人意願所為的擁抱、親吻及碰觸身體等,造成對方不適 |
視覺騷擾 | 不當凝視或盯視他人身體部位、展示或傳播色情圖文及公然暴露私密部位等 |
不當追求 | 追求者在被拒絕的情況下仍不斷要求見面,甚至為性邀約等,造成被追求者的壓力 |
實務上,法院在認定是否構成性騷擾時,除了著重在該行為是否違反對方意願且涉及性或性別相關內容外,也會從該行為侵犯受害者尊嚴的程度、造成的心理負擔或是否影響其正常生活或工作環境來綜合判斷。為了及時保障受害者權益、避免加害者產生僥倖心態,我國制定「性平三法」,依個案發生的場域及當事人間的身分等,分別訂有不同的性騷擾防治主管機關及申訴管道。
「性平三法」知多少?
所謂「性平三法」,指的是《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性騷擾防治法》,這三部法律在性騷擾事件的防治中均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現在讓我們來為大家一一介紹:
《性別平等工作法》–防止職場性騷擾
此法著重於營造性別友善的工作環境,要求雇主建立即時且有效的機制來防治性騷擾事件,除了提供公開的申訴管道並迅速啟動調查程序外,還需規劃員工性別平等及性騷擾防治教育培訓課程,確保員工了解自身權利,以減少職場性騷擾的發生。
《性別平等教育法》–杜絕校園性騷擾
此法適用範圍涵蓋小學、國高中及大專院校,旨在維護校園中性別平等的教育環境。學校除了需設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負責調查處理性騷擾案件外,還應定期對學生和教職員工進行性騷擾防治的宣導與教育,藉此建立安全、互相尊重的校園環境。
《性騷擾防治法》–公共空間及其他場域的性騷擾防治
此法的適用範圍擴及到所有非職場與校園的公共場合,包括公園、商場、大眾運輸工具等地,保障社會大眾在公共空間的安全,並且適用於所有身分的當事人。在公共場所發生的性騷擾事件,民眾可以就近向警察機關報案或向當地社會局提出申訴。
以下簡單地用表格整理性平三法間的差異:
法規 |
《性別平等工作法》 |
《性別平等教育法》 |
《性騷擾防治法》 |
---|---|---|---|
型態 |
|
|
|
適用場合 | 職場 | 校園 | 公共場所、其他 |
適用對象 | 雇主、主管、員工或同事 | 教職員、校內員工或學生 | 不限行為人及受害者身分 |
舉例 | 小明的主管提出性要求,並保證會替小明加薪。 | 小花的老師在課堂上嘲笑小花的性別氣質,並以「男人婆」稱呼她。 | 小安在社群媒體上傳播色情影像,讓小秋感到噁心冒犯。 |
申訴機關 |
|
|
|
概括來說,性平三法對性騷擾的定義與適用情境雖各有不同,但均以保障受害者的權益為核心,並強調矯正及預防措施,分別課予各主管機關防治義務,力求打造互相尊重且多元的性別友善環境。
向性騷擾勇敢說不!維護自身權益不能等
若您不幸遭遇性騷擾,事發當下應在確保自身安全的範圍內,立即而明確地表達自己的不適,並堅定地要求對方停止該行為,同時應儘量完整保存相關證據,包含對話紀錄、照片及影片、目擊者證言或監視器影像等,接著詳細記錄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與過程,以利後續申訴程序及法律訴訟的進行。除了撥打24小時免費專線「113全國保護專線」外,本所律師亦受有勞動部「工作場所性騷擾調查專業人才」認定,可協助民眾諮詢、並提供法律保護,由專業法律人士告訴您如何捍衛自身權益,絕不姑息性騷擾事件的發生。
[繼續閱讀:性騷 | 面對職場性騷,雇主有什麼責任?]
>立即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