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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繼承 | 在國外的遺產該怎麼繼承?
全球化的時代,有愈來愈多國民移居國外,此部分本所時常遇到當事人因海外親屬過世,必須處理國內與國外的遺產程序,然而,跨國繼承本身即須處理不同國家之繼承法規,過去常常因當事人不熟悉外國法規,辦理遺產繼承過程中的溝通隔閡,導致繼承辦理程序耗時數年。
我國民眾可以繼承海外親屬的遺產嗎?
依我國民法第1148條規定,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又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58條規定,繼承,依被繼承人死亡時之本國法。但依中華民國法律中華民國國民應為繼承人者,得就其在中華民國之遺產繼承之。從而,原則上依據我國法律規定,我國民眾如符合我國法令規定,是可以繼承海外親屬的遺產!但若海外過世親屬所在國家有特殊規定(例如繼承海外親屬在外國之不動產),關於相關繼承限制,仍然需遵照該國法律規定辦理。
怎麼辦理海外親屬的遺產繼承?
旅居我國境外的國民於外國過世,依本所承辦經驗,通常需提供以下資料:
- 該外國主管機關繼承人和被繼承人之關係證明書。
- 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 被繼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遺囑,如有則須提交遺囑原件及相關法律認證文件。
- 被繼承人之財產清單,包含所有動產、不動產等。
- 公驗證授權書等文件。
並按該國法律規定繳納遺產稅,有的國家甚至需要經過該國法院程序始能辦理。
住國外無法回台,怎麼辦理繼承?
反過來看,全球化的時代許多旅居海外的我國民眾,因各種緣故可能在家屬過世時,無法回國辦理繼承程序,此時不僅使繼承法律關係懸而不定,更有可能因未辦理繼承登記而遭主管機關處以罰鍰的風險,對此,不僅需要提供公驗證授權書,更需要國內代理人協助申辦相關文件表單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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