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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 | 外國人如何在台申請居留?程序及應備文件
當今,隨著全球化的發展與台灣與其他國家間交流的增加,越來越多的外國人選擇來到台灣工作、學習、投資或與家人團聚。台灣對於外國人來台居留有一套完整且明確的法律制度,不僅提供了多元的居留選擇,移民署更有清楚的申請程序與條件,幫助外國人順利融入台灣社會。然而,儘管有著明確的規範與支持,許多外國人對於申請居留的過程仍存在疑問或困惑。
外國人申請居留的法定事由
外國人要在台居留,肯定不是說申請就申請,亦需要提出一定的居留目的及相關證明,以下簡略整理居留目的及類型:
工作居留、就業居留:外國人在台灣獲得工作機會後,可以通過工作簽證申請居留,需要提供具體的僱傭契約與在職證明書等資料,工作居留通常會在契約期內有效,亦可延長。
投資居留:若外國人在台灣進行商業投資並符合一定的條件(如投資金額、創造就業機會等),則可申請投資居留。
依親居留:外國人若與台灣國籍人士結婚或有直系親屬(如父母或子女)居住在台灣設有戶籍,可申請依親居留,通常會提供較其他居留類型寬鬆的條件,並能使家庭成員在台灣生活。
就學居留:外國學生來台就讀大學或其他學校時,可以申請就學居留,需要提供學校的入學許可及在學證明(含學生證)等。
特殊情況居留:例如根據人道或特殊貢獻的情況,部分外國人也能申請特別居留許可。
各類居留的應備文件
申請居留需要由本人(亦可委託他人,需準備委託書),攜帶以下文件至移民署各服務站辦理:
外國人居(停)留案件申請表。
近二年內正面彩色脫帽相片一張(同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
護照及居留簽證正本、影本(正本驗畢退還)。
申請居留目的之證明文件正本、影本(正本驗畢退還):
依親居留:親屬關係證明文件。
工作居留: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函及一個月內開立之在職證明書。
投資居留:投資事業主管機關於三個月內開立之核准函(投資金額須二十萬美元以上)、公司設立(變更)登記表及董監事名冊。
就學居留:入學許可或在學證明(含學生證)。
另中國大陸地區人民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之規定,提供旅居海外四年以上之佐證文件及海基會或駐外館處驗證之相關證明文件。
總結來說,外國人申請居留的過程雖然有一定的程序與要求,在申請居留的過程中,了解各項規定、準備好相關資料並符合要求,才是申請居留成功的關鍵,若在申請過程中有任何疑問,建議向專業的法律或移民顧問尋求協助,以確保每一步驟都符合規定,並提高申請成功的機會,希望本文所提供的資訊,能夠幫助各位外國朋友順利完成居留申請,開啟在台灣的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