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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 新聞消息 | 公家監視器拍攝到民眾私宅可告國賠? 黃仕翰律師發表看法 -聯合新聞

近期,關於台南市某國小安裝監視器並拍攝鄰近住戶的隱私權爭議,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林姓女工程師主張,國家賠償法規定未包含人格權及隱私權,因此她依民法提起訴訟,並在一審獲勝。然而,台南高分院認為,隱私權應受憲法保障,並擴大解釋國家賠償法,要求國家負責賠償。
 

本所所長黃仕翰律師亦發表看法,肯定台南高分院的見解,但法條解釋因人而異,或許林女再上訴到最高法院又會翻盤;因隱私權是「利益」,對於是否如自由、財產等明確的權利範疇仍有爭議,過去也從未聽過直接以國賠法第3條第1項判賠的案例。以本所過往實務經驗為例,只要對象是公法人,必然都是走國賠先行、調解前行程序,就是為了避免被法院指程序不完備,同時再用民法作為補充。林女直接以民法提起訴訟,就會出現被法院駁回的風險;但因國賠法條文中確實未包含隱私權,一審判賠也屬合理。

 

(相關連結:國小監視器對我家告民事或國賠?一、二審法院見解不同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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