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刑事訴訟辯護
一個高雄爸爸,準備帶2 名女兒外出,但因大女兒坐在客廳沙發上猶豫不決,一下要去一下又不要去的,搞的這位爸爸久候不耐,為催促大女兒趕快出門,就把要給大女兒的礦泉水丟給她,結果女兒反應不及,被礦泉水丟中左
近期有則新聞,從2月10日開始,雲林斗六出現千面人,他以《黃千千》名稱開始在Foodpanda訂餐
銀行法中第29條第1項及第29條之1等規定,禁止銀行以外之人經營收受存款業務,或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紅利、利息、股息或其他報酬者等類似收受存款業務之行為。然而,法律規定之文字並不明確,究竟該如何解讀才
大法庭制度於民國108年實行,其主要功用乃在同一法律見解,而我國第一件大法庭的案子正是常見的詐騙集團車手的案件,屆時裁定出爐後,落實於刑事審判中,應該會有諸多的案件受到影響,讓我們來看看這一件案件的法
被害人堅持說我有罪,我就有罪嗎?指認應遵守之法定程序 小美因為被被害人指認為車手,而被起訴為詐騙集團一員,並被控涉犯刑法第339-4條加重詐欺罪,然小美根本沒有如起訴書犯罪事實所記載擔任
Q: 大寶因涉嫌販賣海洛因予二寶,遭警查獲並移送檢察官偵辦,在該案偵查期間,承辦員警另依通訊監察譯文之內容,合理懷疑大寶於民國107年1月1日有販賣海洛因予三寶之行為,遂通知大寶前來接受
張三駕駛其所有之自小客車,攜帶第一級毒品海洛因2包,從台北市前往板橋某處,與買家李四完成交易後,當場為警查獲
利用尚未公開的重大消息,乃內線交易的構成要件之一,且重大消息之公開,更涉及等待期間之起算
告訴人主張本所當事人於父親之喪禮追思會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