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律顧問
在現代企業經營中,勞工與公司雙方的權益常常因各種因素而產生矛盾與摩擦,為了避免這些問題,理解並遵守勞動法規變得相當重要
公司法第163條的股份自由轉讓原則,規定原則不得禁止股東賣出股票,但公司法及證交法允許了在某些原因可以透過「章程」限制賣出。但如果是透過「契約」禁止股東賣出股份呢?是可行的嗎?
公司經營者經常在詢問,公司缺錢的時候招募新股東(募資),可以要求這些股東不要賣股票嗎?就法律而言,即是「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可以禁止認股的股東轉讓或賣出股份」呢?這涉及到公司法第163條,以及公司法的體系
在最低工資不斷調整、通膨壓力上升的現今社會中,工資問題正成為社會討論的焦點,尤其在COVID-19疫情後期,許多勞工遭遇工資凍結、裁員或工時減少等情況,此時,工資究竟應如何計算?
特別股(Preferred Stock),在金融市場中扮演著獨特而重要的角色,既有股票的某些特徵,也具債券的某些屬性...
ESG資訊對於企業的發展和營運過程中可能面臨的風險和對利害關係人的影響至關重要。那麼,如何了解一家公司的ESG資訊呢?在臺灣,主要就是透過「永續報告書」來揭露資訊。
在派遣制度納入勞動基準法前,在實務中已廣為使用,因派遣制度除了便於雇主調配人力外,也有效降低雇主的人力成本,其中主要是由於要派單位(雇主)與派遣勞工之間並無雇傭契約,而派遣勞工不受勞動基準法保障之故。
關於雇主解雇員工的方式,大致上可以分為兩...
科技的快速發展與進步,帶給社會有別於以往的新形態商業環境,而新型態的商業環境也使傳統上僱傭關係的認定面臨了全新的挑戰。傳統上,我們去一間公司朝九晚五的上班,服從公司主管的指揮,每月固定領取薪水等,這是
Q:按民法第188條:「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
依據「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3條第2項規定:「被保險人於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表規定適用職業範圍從事工作,而罹患表列疾病者,為職業病。」